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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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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制订《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一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政策性银行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2014年底,国务院批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由银监会牵头研究制订审慎性监管规定并实施监管是落实改革方案的重要任务之一。二是弥补监管制度短板的需要。1994年,国务院批准成立农发行。对农发行的监管一直是参照商业银行监管制度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监管缺乏针对性,非常有必要制定农发行监管规定。2017年,银监会将《办法》的制定列为立法工作计划和弥补银行业监管制度短板工作项目。三是加强农发行监管的需要。近年来,农发行在稳增长、稳投资、服务“三农”、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推动农发行提升管理能力,有效防控风险,更好地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需要出台专门的监管法规,督促农发行完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约束、激励约束等良好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办法》起草遵循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办法》起草主要遵循五个原则:一是突出政策性。在市场定位、业务属性、支持领域等方面突出政策性银行特点,充分体现政策性银行特殊要求。二是强调市场化运作。政策性银行首先是银行,要遵循银行经营管理的一般规律,《办法》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激励约束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基本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规则保持一致。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农发行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监管要求。四是突出全面性。内容框架基本覆盖了农发行经营管理及审慎性监管的主要方面。五是保持衔接性。在体现政策性银行差异性的同时,注意与现有监管规制的衔接。

     三、如何督促农发行围绕市场定位开展业务?

     《办法》从监管角度对农发行市场定位提出要求,有助于该行围绕定位开展业务。一是原则阐述农发行的特定支持领域,要求该行依托国家信用,主要服务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发挥主体和骨干作用。二是要求该行严守政策性金融定位,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三是要求该行遵守市场秩序,建立与商业性金融机构互补合作关系。四是引入业务范围动态调整机制,农发行董事会要定期听取商业性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部门等各方意见,每三年或必要时制订业务范围及业务划分调整方案,避免农发行业务偏离定位。五是要求农发行以服务国家战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导向,以保障政策性业务为原则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绩效考核指标设置要有利于引导员工落实国家政策、发展政策性业务、依法合规经营和有效防控风险。

       四、对农发行资本监管有哪些要求?

       构建资本约束机制是政策性银行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加强资本监管,有利于引导农发行提升自身风险抵御能力,平衡资本约束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有效支持服务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办法》着重强调以下四个方面的监管要求:一是要建立健全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资本约束机制,完善资本管理政策、制度及流程,确保资本能够充分抵御所面临的风险。二是要根据业务发展战略、风险状况、资本监管要求,制定有效的资本规划和资本补充计划,合理确定业务发展规模和速度,确保资本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资本预算与分配应当优先保障政策性业务。三是要建立稳健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至少每年实施一次内部资本充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用于经营管理决策和战略规划。四是要建立内源性资本积累与外源性资本补充相结合的动态、可持续资本补充机制。

       五、《办法》对农发行公司治理的监管要求有哪些特点?

    《办法》明确要求农发行构建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强调农发行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形成党委会与现代企业公司治理有机结合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架构。二是充分体现政策性银行公司治理特点。考虑到董事会已经代表了全部股东的利益,农发行不设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构成“两会一层”的公司治理架构。三是强化部委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部委董事是农发行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是完善农发行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举措。四是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农发行监事会由国务院根据《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派出,《办法》对监事会履职提出原则性要求。

      六、《办法》对农发行内部控制有哪些监管要求?

    《办法》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要求,要求农发行着力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建立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业务部门组成的分工合理、相互制约、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内部控制治理和组织架构,健全符合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特点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落实内部控制管理责任制,完善信息科技控制措施,培育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持续开展内控合规评价和监督,强化内部控制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

        七、在问责方面有哪些监管要求?

      《办法》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着力体现强监管、强问责。一方面是督促农发行强化内部问责。《办法》明确要求农发行建立与政策性业务、自营性业务决策机制和管理流程相适应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完善问责制度,明确问责牵头部门、问责职责划分和问责流程,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另一方面强化监管处罚力度。农发行违反《办法》相关规定,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农发行采取审慎监管措施,实施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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